载入中…
网站首页 | 信合概述 | 信合要闻 | 本刊特稿 | 焦点透视 | 高层论坛 | 理论探索
一线调查 | 监管视窗 | 经营管理 | 支农服务 | 广 角 镜 | 读者呼声 | 信合文化
通联天地 | 意见建议 | 杂志动态 | 网站留言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合作金融网 >> 一线调查 >> 文章正文           ★★★  
 
试办农民住房贷款业务探索与调查
作者:肖波 谢新…    文章来源:本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0    
 
期限短,据试点县100户信贷农户的统计,户均贷款金额达3.8万元,期限为3年,户均每年还贷1.27万元,而试点县农民户纯收入还不到1.5万元,农民普遍反映还贷压力偏大;利率偏高,尽管农信社住房贷款利率比该社其它流动性贷款利率低,但与城镇个人住房贷款普遍执行利率相比,仍上浮20%,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户的房贷负担。
  缺乏产业支撑,可持续发展能力差。当前各地政府虽然加大了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努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实行“一村一品”的发展模式。但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不同,50%农村还没有形成支柱产业、规模化的种植养殖业,更没有形成农产品深加工的产业链,60%农户不是依托种养业来致富,而是靠外出打工增加收入,没有形成可持续性的格局,直接影响了农民的偿还能力。农信社为防范贷款风险,对没有合法可靠的产业支撑和还款保证的农户无法提供信贷支持。

农民住房贷款业务发展对策

  建立农村产权交易中介市场。加大交易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力度,建立相应的地产市场信息、咨询、预测、评估等服务系统,同时制定农村土地、山林的产权登记评估制度,方便农村产权交易评估、登记等中介服务。
  建立农民产权流转机制。明晰农民山林、地藉等产权,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培育土地、山林的产权流转市场,为土地、山林抵押贷款奠定基础;完善农民产权流转机制法律建设,使农民产权流转有法可依。
  建立农民住房管理制度。农民住房制度制定要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在自有资金比例上,应根据农民的现状及信用、还款来源、当地政府对农信社工作的支持程度等因素,适当降低自有资金比例,最低可降至30%;在利率设定上,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住房贷款的基准利率;在期限上,根据农民的收入情况,放宽贷款期限,减轻农民一次还贷负担。

作者单位  人行江西省赣州市中心支行

上一页  [1] [2] [3] 

文章录入:jerry    责任编辑:jerry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Copyright©2004 www.ccfn.cn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管邮箱: 投稿邮箱:

    中国合作金融网版权所有     TEL:010-51171600    FAX:010-51171629    网管QQ:11943767

    通用网址:中国合作金融网  网络实名:中国合作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