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农业企业联保贷款的几点建议
发挥政府桥梁作用,拓展政府服务功能。政府部门在农业企业联保贷款的试点和推广过程中,至少应发挥以下三项职能。一是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的农业企业和家庭式作坊,整合优化企业结构,引导督促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共享平台,对由于国家政策、贸易壁垒以及重大自然灾害等可能引发的行业性和系统性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号;三是督促行业协会发挥组织协调功能,建立行业内企业名册,协调各方在联保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发挥应有的“桥梁”作用。 加快支付结算系统软硬件建设,建立资金回流机制。第一,要在已建立全省农信社小额支付系统的前提下,尽快实现全国性联网,方便农业企业的资金往来;第二,在条件成熟时,农信社可以省为单位发行银联卡,同时加大农信社在大中城市的硬件设施,以方便存取款;第三,农信社应加大对现有小额支付系统功效的宣传;第四,建立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和反哺机制,规定按其从农村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存入农信社,缓解农村资金供求予盾。 依法规范管理,强化风险监控。首先,要坚持以“三农”为中心,以推动农业产业化为目标,防止偏离“航道”。其次,要认真总结试点期间的得失经验,不断完善信贷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农企联保贷款的管理办法,合理确定信贷条件,科学界定支持农企和风险防范的临界点;再次,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不断完善市场定价机制,把利率定价与企业的经营和诚信挂钩,通过示范效应,引导不规范企业向规范发展;第四,要建立风险监测监控机制,要全程跟踪调查农企联保贷款的使用经营情况,对潜在风险要及时排查,采取必要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优化农村信贷环境。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机制是加强农业风险保障的必然之举,是降低农业贷款风险的有效途径。一是要走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相结合的道路;二是加大政府对农保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各级政府保险补偿基金;三是加快包括渔船和渔工责任险、农房统保、新型医疗合作保险等多个农业保险试点项目的进度;四是加强对保险市场程序和市场行为的监管;五是发展农村互助保险组织,作为商业性保险的有效补充。六是加强保险与贷款的有机结合,促进农业保险对农业贷款的有效保障,降低金融风险。
作者单位:人行福建省福鼎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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