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 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西藏无农村信用社)。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央行报告显示,农信社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其中: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盈利能力显著增强、支农投放不断增加,支农力度明显加大、产权制度开始起步,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 中国人民银行9月19日发布《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03年,为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国务院下发了《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国发200315号文件),确定了本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目标是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扶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加快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2003年8月,农村信用社改革在浙江等8省(市)率先启动。2004年8月,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北京等29个省(区、市)。2006年末,海南省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至此,农村信用社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西藏无农村信用社)。目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进展顺利,并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盈利能力显著增强。截至2007年末,按贷款四级分类口径统计,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例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9.3%和11.2%,与改革之初相比,分别下降28个百分点和提高20个百分点。自2004年实现近十年来的首次盈利以来,近4年共计实现盈利1,005亿元。 支农投放不断增加,支农力度明显加大。近四年来,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年均增长18.6%,各项贷款年均增长17.4%,均高于同期金融机构各项存贷款增速。2007年末,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贷款3.2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贷款的比例为12%,比改革之初提高了1.4个百分点。其中,农业贷款1.5万亿元,占其各项贷款的比例为46%,比改革之初提高了6个百分点。 产权制度开始起步,法人治理架构初步建立。农村信用社在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截至2007年末,全国已组建农村商业银行17家,农村合作银行113家,以县(市)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1,825家。部分农村信用社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完善“三会”议事规则,初步形成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