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研究表明银行对于经济发展具有“第一推动力”的作用。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一个合格的银行体系不仅能够带来经济的“全面增长”,还能把资金分配给社会效益最好的项目和人群,而不是最富有或最有权势的人群,从而实现经济的协调发展。正因如此,在新农村建设中银行领域被寄予厚望,引导农村经济走向持续发展之路。 如何将这一良好愿望变为现实,是金融界一直在不断探讨却没有定论的课题。近期,银监会出台了适度放开农村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标准使这一课题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随着乡镇银行的陆续开业,银监会再次推出重大政策突破,2007年4月发布了《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种种举措均表明监管不再局限于短期的金融稳定,而将视线放得更长远,通过营造有利于长期经济增长的融资环境来实现银行体系长期的稳定。 银监会的《通知》为金融机构打开了通往农村市场的大门,而且这个大门的门槛比城市的更低,但大门那边的风景到底如何?农村能否成为商业银行战略布局中富有无限潜力的新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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