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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池江:农村金融制度创新的哲学思考
作者:秦池江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9    
 

秦池江: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
                长期从事银行业务工作,对银行的管理和运行有全面的了解;经常到农村、工厂作调查,熟悉地方经济的发展变化,对经济管理有较深入的体验。改革开放以后,从事专业性的金融理论研究,在货币理论、银行制度、金融改革等方面有较多的研究成果。现任中国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任中央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教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第九届和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自2006年12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金融业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后,相继发布了六个规范性文件,为农村金融市场送进了阵阵春风,各地也不断传来新建农村金融机构提高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喜讯,新农村建设中的制度创新在不断加快,有望出现一个宽阔的农村金融服务新局面。在农村金融改革的几十年中,历经风风雨雨、步履艰难、感受良多。在新农村新金融的良好开局中,笔者不妨就一些问题从方法论上再作一些探讨。
                        制度设计中的一个假设
  回顾农村金融改革的历程,有一种现象曾经多次出现过,给人们留下了深深的印痕,就是所谓“一放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怪圈。为什么这种怪圈反复出现呢?仔细思量,还是制度设计中存在缺陷。我们可以作这样一种假设:在一条宽阔的交通路口,如果只设立两种信号灯,一种是红灯,禁止通行;一种是绿灯,自由通行。绿灯一亮车子快速前进,红灯一亮车子即刻停住,即我们常说的令行禁止。可以想见,这个路口会乱成什么样子。在交通信号灯设计中,黄灯的作用可以说比红绿灯还重要,因为黄灯既管着红灯,也管着绿灯,还管着司机和行人的预期,可以说是一种举足轻重的调控机制。
  在金融运行机制中,有“红灯”,也有“绿灯”,“红绿灯”交替出现。缺少的是“黄灯”讯号,使人们感到来势突然、进退两难。也就是人们对金融制度运行的趋势、金融运行的标准与金融行为的选择,缺少可靠的预期和理性的抉择。人们常常抱怨:“红灯”一亮,就像一刀铡下来,走得快的切去了尾巴,走得慢的切去了脑袋。所以,在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中,要不要在运行路径中设立“黄线”,在关键环节中设立“黄灯”,这就是本文所说的“制度设计假设”。
    
    农村金融市场的复杂性与透明性:设立“黄线和黄灯”的客观基础
  自新中国建立初期开始,人们就在探索要建立一套好的农村金融制度,曾经历过各种形式的实践,但在制度层面上并不十分成功。究其原因,在于人们对中国农村的复杂性和透明性认识不足、把握不准,习惯于“大哄大嗡”和“一刀切”,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怪圈”。
  中国农业一直是一个弱势产业,中国的农村是一个多样化的区域,中国的农民是以家庭结构为基础的群体。说它复杂,就是东南西北中的经济基础、发展水平、人文背景、生活方式等等大相径庭。说它透明,就是农村的生产、交易、分配、消费方式比城市简单得多、单纯得多,大体上一目了然。在中国现实基础上设计农村金融体制,就决定了制度本身要有很强的包容性;在运行规则上,也要有足够的可选择性。在发达国家里运行有效的“理性模式”和“单一规则”,在中国却很难见效。近几年来,农村金融改革的力度加大,大银行相继从农村撤离;农信社成为支农主力军,担负着支持三农的重任;农村信用工程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进,确实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加收入带来了实惠。但放开农村金融业的市场准入政策以后,商业银行会不会到农村设立“贷款公司”呢?“村镇银行”要不要遍地开花呢?“资金互助社”有多大发展空间呢?中国的农村需要哪些金融机构、各类金融机构的设立要具备什么样的门槛、农村金融服务要达到什么标准,恐怕还得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这种客观条件,就不能只设“红灯”和“绿灯”,还必须有“黄线”和“黄灯”。这可能是制度创新的难点所在,同时也是制度创新的“新意”所在。
  农村金融监管的灵敏性与权威性:应重视“黄线”和“黄灯”的警示作用
  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标准,最根本出发点是为新农村建设引进更多的金融机构、输送更多的支农资金、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使农村中各类金融机构都能发挥优势、贴近农民、贴近农业、贴近农村。与此同时,各类金融机构的服务目标、服务重点、服务方式和服务力度还是会有相当程度的差别。这就不能采用“单一规则”,在制度上要量体裁衣,允许各个经营主体从善而为。在制度设计上,红、绿、黄缺一不可,“黄线”和“黄灯”有更重要的警示作用。多年来,“红线”即几条限制性条款设置较多,如,“不能跨地区经营”就是一条“红线”。现实生活中,随着经济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区域经济格局在逐渐形成,不少行政区域(县、镇、乡、村)可能同处于一个经营活动区域以内,还有些是多省的交界的区域。如果死守“不能跨地区经营”这条“红线”,就可能重新陷入“画地为牢”的被动境地。所以,跨区服务问题,这个区是行政区还是经济区?不宜简单地设定为“红线”,如果设为“黄线”可能更好一些。如,农村资金外流,以什么为鉴定标志?为农村经济紧密相关的产业提供融资,就可以设定为“绿灯”,但数额大的可以设为“黄线”和“黄灯”。“黄线”和“黄灯”意味着是一种提示、报警和警戒,预示着超过某一界限就一定会产生风险;只有在运用得当的条件下,才会有一定的正面效应。那么“红灯”怎么设呢?有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不能处处设红灯;二是闯“红灯”必罚。如:对国家明令禁止的产业提供融资(高耗能、高污染、限至发展和逐步退出的产业、官员的政绩工程、地方的面子工程)、资金流动性的危险边界、逃废债风险极高的客户,市场炒股、炒房等等,则都应该设定为“红灯”,发现一个就要处理一个,绝不能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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