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职能分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银行业监管进入崭新时期。同时,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决定着银行业机构设置及发展水平的差异,使银行业监管的重点和难点有所不同,分类监管成为必然选择。 截至2006年12月末,四川省阿坝州农信社机构203个,阿坝监管分局人均直接监管的农信社为21.2个,监管办事处人均监管的农信社为9个。另外,就辖内农信社而言,1人社有68个,2人社有52个。同时,农信社内部监督机制也不健全,如理事长兼任主任,监事长兼任稽核保卫股长或办公室主任,不能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作用,也增加了监管难度。 为了切实解决民族地区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履行监管职能,阿坝监管分局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监管工作思路,即以分类监管和分片监管为重点,关注操作风险,重防系统风险,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整合监管资源,增强监管力度。
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队伍素质
一方面,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地组织监管人员积极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同时鼓励监管人员自学相关监管知识,提高监管工作能力。另一方面,紧密联系监管工作实际,强调实践锻炼,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技能和文化水平。从2005年开始分期分批选派员工到金融机构学习锻炼,掌握相关业务。目前已有10名员工被选派到银行业金融机构学习锻炼,逐步培养出了具有专业特长的业务主查人。同时,建立学习再培训制度,实现知识共享。凡是参加四川银监局监管知识、技能培训的同志,都要组织相关处室人员进行培训,传授相关知识,以巩固学习成果,实现知识共享,以学带帮,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整体监管能力。此外,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及时开通网上学习培训系统,充分发挥现代网络信息优势,方便职工随时学习,开拓视野,加快知识更新步伐。同时,通过从商业银行引进人才,尽快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降低监管成本费用。
完善监管事权划分,整合监管力量
阿坝银监分局自成立以来,以履行监管职责为宗旨,不断完善分局监管事权划分,切实加强监管办事处管理。制订了《阿坝银监分局监管办事处管理暂行办法》,从机构设置、内部管理、工作职责、监管措施、工作要求、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监管办事处实行所在地派出制管理体制,即按照属地监管原则,根据分局的授权,重点对农信社进行监管。对监管办事处派出监管组工作人员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实施派出巡查制,各县监管办事处负责人为派出工作组组长,于每季度实行不定期工作派出。监管办事处派出监管组要完成对农信社全方位监管工作任务。于每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上一季度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终了10个工作日内向分局书面报送季度工作完成情况。通过以上措施,既有效解决了监管办事处监管人员的履职不均问题,又强化了监管办事处的监管职责,扩大了监管面,提高了监管效率。同时,也为防范金融风险、全面完成监管任务提供了空间和时间保障,整合了监管资源。
以不同风险控制点为基础,促进内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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