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对甘肃、青海、新疆、河北四省(区)29个县、170多个村庄、1600多家农户、近50家企业、30多家农村金融机构及当地政府进行了实地调研,认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农村经济和消除贫困方面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农村经济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有了较大的改观,为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事业提供了基本条件和新的契机。
农村金融需求状况呈现多样化特征

农民对突发支付性需求的低应对能力、农业的低风险抵抗能力、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增加非传统农业收入需要的资金投入,都决定了农民对贷款的迫切需求。调查发现需要贷款的农户占调查总户数的63.8%;贷款需求的最低数额为20元,最高数额为500万元,一般需求为10000元左右。因此,小额贷款是农户最为迫切的需求。同时,农民收入低和抵押品的缺乏导致农民的贷款需求不能很好地得到满足。虽然66.9%的农户可以得到贷款,但是其中不少农户的贷款需求是由非正式途径(主要是亲友互借)提供的。可见,正规金融在农村金融市场的渗透率和覆盖面远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农户从正规金融得到的贷款额度与家庭收入呈现明显的正相关,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83。所以,正规金融的贷款服务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扩大了农民的收入差距。 农户贷款最重要的原因是补充生产与经营成本,占需要贷款农户的45%,其次是治病(占17%)和子女教育(占13%)。因此,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解决农民的医疗和子女教育问题,可以有效地缓解农户的贷款需求。但非正规金融的贷款利率水平明显高于正规金融,使得低收入农户的最终加权利率水平为14.5%,少数农户支付的利率水平达到30%。高收入的农户愿意接受高利率和实际接受高利率的比重都大大低于低收入的农户,说明低收入农户看重的主要是信贷的可得性。农户不能获得贷款的最重要原因是偿还能力不足,收入低的农户因为偿还能力不足而不能够获得贷款,不能获得贷款又使得农户无法提高收入,低收入农户陷入贫困陷阱。 农业生产对提高农民收入仍有较大的潜力,尤其在非传统农业领域,包括高效农业、特色农业和畜牧养殖业。大部分农村地区(新疆除外)已经不再以种植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农牧业的比重正在逐年下降,非农人均收入是务农人均收入的两倍以上。劳动力也是决定收入的重要因素,但平均每增加一个劳动力只为家庭增加收入2000元左右,说明农村劳动生产力仍然很低下,也说明农村劳动力的过剩和资本的短缺。超过3/1的村民认为,资金是致富的最重要因素,其次是技术和手艺(占28.7%)以及信息和知识(占21.1%)。说明大部分农民已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希望靠自己的能力和劳动致富。总体上看,农村借贷有助于提高收入。2006年农户户均纯收入增加10.5%,而有借贷的农户平均预期收 [1] [2] [3]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