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确立,应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得以发展的关键。但是,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的确立,并不能够只是限定在一个“农”字上。一方面要用新制度来确定农村新的金融机构与组织,另一方面就得加快农村城市化的进程,通过农村现代化来化解农村金融不足的缺陷。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 易宪容 评价干部的好坏,不是官大官小,而是一条:组织赋予你的岗位职责,是否尽心尽责、创造性地履行了。
——江西省信用联社理事长 肖四如 统一法人之后,尽管许多农信社采取农村合作银行或者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的模式,保留了合作制的思路,但这都不是真正的合作制。以县为单位统一法人的农信社很难达到这些要求。以县为单位的法人机制实质是否认了合作制,所以我国大部分农信社已经不是合作制,只能按商业化的路子走下去。特别是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如果只有形式上的合作制,容易造成治理机制的扭曲。它没有良好的股本结构来进行公司治理,最后只好靠行政化的机制来管理,结果就是成本高、效率低。
——银监会江苏监管局局长 周忠明
我们知道,任何工作都应该包括做什么、怎么做、做好了或做不好怎么办这三个程序,然而很多时候我们都忽视了这关键的最后一道程序。这样,责任制的落实就成了“软约束”,容易形成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久而久之,执行力就愈来愈弱,这就是“开环效应”。农信社要切实提高执行力就必须完善责任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科学的奖罚制度,形成“闭环效应”,惟此才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河南省汝州市信用联社 王延杰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不能走过场,但也不应搞“运动”,搞“人人过关”,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应讲究方式方法,讲究斗争策略,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发现哪个单位、哪个领域有贿赂案,就查哪个单位、哪个领域的案。
——湖南省祁阳县信用联社 陈春仲
其实农村信用社不乏素质高的人才,不缺正规院校毕业的员工,他们足可以为农信社的发展建言献策,为农信社的改革披荆斩棘;目前农信社最急迫的是打破“关系型”的用人机制,止步于“地缘、人缘、血缘、”的服务理念,建设独具信合特色的先进企业文化。
——河北省行唐县信用联社 李新潮
引入问责机制是激发农信社领导勤政、谋政、亲政的“金钥匙”,是惩治金融犯罪的“杀手锏”,是敦促稽核、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履行其职责的“催化剂”。
——江苏省宝应县信用联社 陈连华
从农信社改制而来的农村合作银行,在服务上、产品上、管理上与国有独资银行、其他股份制银行比都有一段距离,但这些差距并不可怕,最可怕的还是服务理念、思 [1] [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