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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淡马锡公司结构治理的启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刊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8    
 

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成立于1974年,总部员工现有240, 是依照《公司法》注册的一个公司。新加坡有关企业的基本法律形式中没有“国有企业”一说,但它是新加坡政府投资的控股公司。经过31年的发展,淡马锡已成为一个规模较大、发展较快、效益持续向好、实力强大的集团公司,在新加坡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至目前,淡马锡管理的总值为1030亿新元(约合人民币5000亿元),旗下有23个子公司,涵盖新加坡和全球多个经济组织和国家。公司年均增值达18%,年均股利为7%

淡马锡公司结构治理的基本做法

  董事会对公司实施管理和控制,董事会成员(包括总裁)经民选总统批准由政府财政部提名任免。董事会现有成员10名,其中,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董事6名、执行董事(兼总裁)1名。

 

  董事会设有6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执行、审计、薪酬、提名、预算、风险委员会。董事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董事会成员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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