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新增贷款质量 确保健康持续发展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刘印楼

信贷资产质量差是长期以来制约农信社经营效益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在信贷资产质量较差、历史包袱较重的情况下,如果新增贷款质量仍然控制不好,就会出现不良贷款“前清后增”和“滚雪球”现象,严重制约农信社的健康持续发展。为此,河北省联社提出了从严控制新增贷款不良率的要求,并把它作为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来抓,使新增贷款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截至2006年年末,全省农信社新增贷款余额为540亿元,不良率仅为1.3%,154家县级联社中有89家新增贷款不良率控制在1%以内;全省农信社整体信贷资产质量也因此明显改善,全辖不良贷款占比较2005年6月末下降10个百分点。
严控新增贷款不良率的考核“红线”
从严掌握新增贷款不良率的计算标准。 新增贷款不良率是指新增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占新增贷款余额的百分比。省联社规定从2005年7月1日后新发放的贷款为新增贷款,新增贷款严禁进行借新还旧、倒约换据。新增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余额是指截止某一时点上到期后未能收回的新增贷款和虽未到期但实际已无法收回的贷款的合计金额。为避免人为稀释因素,在计算时,新增贷款余额未包括该时点之前已经收回的新增贷款,这种计算尺度比按照新增贷款累放余额计算更加严格。 从严掌握新增贷款不良率的考核“红线”。新增贷款不良率作为考核指标纳入全省县级联社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综合考核中,并在考核总分中占有较大比重。省联社对新增贷款不良率越过3%这条“红线”的县级联社进行逐一调度,查找原因,落实清收和管理措施,限期压下去。在年度考核时,越过这条“红线”的县级联社,这项指标考核得分为零,在扣罚全辖绩效工资的同时,领导班子要被严格追究责任。
建立全方位的新增贷款质量保证机制
完善信贷管理制度。省联社根据管理实际需要制定了一系列信贷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明确和规范了信贷管理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并制定分行业贷款指标统计制度,完善了信贷统计和报表指标体系,为全面加强信贷管理提供了制度保证。为确保各项信贷管理规定落到实处,省联社对新增贷款的合规性、顶冒名贷款和关系人贷款以及新增不良贷款进行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并实行稽核人员检查责任终身制,确保各项管理规定执行到位。对出现较大风险的信用社和信贷个案进行剖析,研究对策,全省通报,使各地农信社引以为戒,加强风险防范。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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