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贷”贷款顾名思义就是将已到期的贷款进行换据处理,转成新约期的贷款。目前转贷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借新还旧”贷款,另种是“还旧借新”贷款,在现有条件下一般认为“借新还旧”贷款属于违规发放贷款,对“还旧借新”贷款认为属合规发放贷款。?? 对转贷贷款而言,无论是“借新还旧”贷款,还是“还旧借新”贷款,一定程度上讲都是借款人存在暂时性的资金周转不畅,或者是在组织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必须继续占用贷款维持经营,若归还贷款可能会影响到其正常持续经营。按照这样的推断,转贷贷款更符合贷款五级分类中“关注”类贷款的核心定义,即“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这个不利因素就是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需要持续占用银行贷款维持其正常经营。 对“借新还旧”和“还旧借新”类型的转贷款,在进行贷款五级分类过程中应仔细推敲,要真实地反映其占用形态,不能仅从借款人目前生产经营是否正常、是否欠息两个方面来判断其贷款的分类及贷款偿还的可能性,要注意对偿还贷款的风险性因素进行细致分析,或对特殊类型贷款进行特别约定。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对转贷贷款在五级分类中进行特别约定,无论是“借新还旧”贷款,还是“还旧借新”贷款,在贷款五级分类过程中都至少应划归关注类,对连续转贷两次以上的贷款,不管借款人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如何,至少应归为次级类,这样就更能保证贷款五级分类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作者单位 银监会辽宁丹东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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