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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定之:大力发展农村小额信贷 有效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在中国(海南)农村小额信贷国际论坛上的演讲
作者:银监会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3
一、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与经验
在国际上,小额信贷是以反贫困为宗旨的一种信贷模式。 世界范围内的小额信贷迄今已有30多年的实践历史,特别是经过近10年的发展,小额信贷已经从世界部分区域扩展到几乎覆盖整个发展中国家和部分发达国家,成为一种全球性的向中低收入阶层和微小企业提供小额度、可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在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商业化的信贷活动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适应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变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推行,部分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对分散家庭和农户的信贷服务活动进行了有益探索,开发试验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两个产品。2003年银监会成立后,在认真总结并本土化地吸收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农村小额信贷的舆论引导,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农村小额信贷向广度和深度发展。2006年底,为解决农村地区机构覆盖率低、服务供给不足和竞争不充分问题,银监会调整放宽了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政策,按照“低门槛、严监管”原则,吸引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创业发展,积极培育以发放小额信贷为主的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三类新型金融机构。今年8月,银监会又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将发放农村小额贷款的机构由农村信用社拓展到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相应拓宽了服务对象,扩大了适用范围,调整了授信额度,延长了授信期限,明确了新的利率定价机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已经成为亿万农民广泛接受和欢迎的两个重要的金融产品。这两个产品较好地适应了现阶段我国农户缺乏抵押担保物的现状,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取得了促进农民增收、农村信用社增效及地方党政满意的多赢效果。截至目前,仅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农户贷款余额已经达到12260亿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2038亿元,农户联保贷款余额达到1351亿元。获得贷款的农户达到7742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32.6%,占有合理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近60%,受惠农民超过3亿。还需要指出的是,这套制度已经成功嫁接到农村小企业领域,农村小企业贷款的满足度也在逐步提高。
回顾总结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我们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体会:
---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生产方式是农村小额信贷得以生存发育的制度基础。联产承包是我国农村生产经营活动最基本并将长期存在的生产方式。这种生产方式的主要特点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单体规模小,交易范围窄,集中程度不高。这就需要有额度较小、直接以农户为客户的金融服务产品与之相适应。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这种阶段性特点恰恰构成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的体制基础。此外,由于我国农民有效抵押物缺乏,客观上也需要有一种不需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机制,为这类弱势群体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并通过这种渠道,使广大农民能够方便地获得贷款,增加投入,扩大生产,提高收入,改善生活,这又使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两种产品得到成功推广并广泛应用。
---充分尊重农民的信用是农村小额信贷得以发展和成长的基本前提。最近,我读了尤努斯先生及其弟子写的一本书,叫《穷人的诚信》,很受启发。这本书提供我们一个重要理念就是,“无论穷人所处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如何艰苦,只要给予他们机会,他们总会还款”,“穷人不需要我们的同情,他们只需要一只援助之手”。这也许是尤努斯先生和他的弟子们不懈努力的一个信念和动力吧。中国的实践同样证明,广大农民是质朴的,是智慧的,也是很讲信用的。特别是我国农村特殊的血缘、亲缘及地缘关系,决定了广大农民对于家族及个人声望和信誉极端珍视,这无疑是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得以健康发展的基本信用基础。
---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是农村金融机构实现自身壮大的市场要求。历史经验表明,丢弃高需求的农村小额信贷市场,而将资金过度集中于大中型企业,势必造成风险集中,坏账增加。从发展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为农村小额信贷的发展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扩展空间。农村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必须眼睛向下,贴近“三农”,着力满足分散农户合理有效的服务需求。这既是和谐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机构提出的新的市场要求。当然,“小额”是相对的,发展小额信贷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户(人)制宜。要顺势而为、与时俱进地不断完善小额信贷制度。农村金融机构唯有充分利用自身贴近农村、贴近农户、点多面广的特点和优势,大力挖掘为“三农”服务的潜力,才能健康发展,持续发展。
---农村基层组织的协同支持与配合是小额信贷发展的重要环节。农村小额信贷的运作,离不开各级党政特别是农村基层组织的大力支持。不少地方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参加农户信用评定小组,既有利于发挥他们熟悉农村工作和农户情况的优势,又可以使他们在监督贷款发放、协助贷款管理以及欠款清收等方面发挥作用。实践表明,充分发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作用,对小额信贷的宣传发动、信用评级、贷款发放以及欠款清收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乡镇政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积极协助信用社开展工作,客观公正地推荐借款农户,帮助农民排忧解难,增加收入,也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和政群的关系。
---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运用是培育和打造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载体。由于将“信用度”作为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重要标准和条件,对广大农户逐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使得农民争当“信用户”形成风气,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有借有还”的信用观念得到进一步弘扬。农村信用社在各级党政的帮助下开展创建信用户、信用村和信用乡(镇)活动,为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奠定了基础,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真正用于农民、农户的生产经营活动,使农民感受到农村信用社是为自己服务的银行,农村信用社也获得了地方政府和农民的普遍认同。
---科学引导和政策支持是促进农村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必要保证。几年来,监管部门一直大力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把准市场定位,优先服务“三农”,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为着力点,引导信贷资金发放到分散农户手中,并通过针对性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他们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积极性。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和政策支持对农村小额信贷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积极营造农村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环境和机制
应当看到,尽管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推广工作已经取得多方面成效,但是,与当前“三农”发展和农户实际需求相比,仍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不同类型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还不规范不协调;小额信贷服务的整体覆盖程度还不深;小额信贷的投放领域、额度和周期与“三农”发展的实际需要还不适应;小额信贷的利率定价及风险控制水平还不高;外部配套政策及环境机制还不健全。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逐步予以解决。
(一)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小额信贷组织。中央要求,要努力形成商业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并强调要大力培育和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小额信贷组织。这为我们发展农村小额信贷提供了广阔的政策空间。银监会鼓励和支持各种类型小额信贷组织的发展,但要讲究依法合规、规范运作、风险可控、财务可持续。目前,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人民银行组织试点的小额贷款组织到由非政府机构兴办的小额贷款组织等,需要在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基础上,加强规范管理,适时研究和制定相关办法,以促进其有序健康发展。
(二)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农村小额信贷成本高,风险大,收益率低。因此,发展小额信贷必须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补偿和转移机制。一方面,由于农业属弱质产业,对自然环境依赖性强,需要建立健全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以有效化解转移和分散自然风险,进而有效降低小额信贷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小额信贷是涉及千家万户的零售业务,发放和管理成本远高于商业银行的一般贷款业务,如果开办此项业务得不到相应的风险补偿,就会挫伤开办机构的积极性,为此,需要在利率、税收等政策上对开办机构提供适当减免优惠或补偿。第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试验由多方出资共同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的方法,以保证小额信贷在经济上具有可持续性。
(三)因地制宜创新小额信贷产品和服务。新农村建设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服务,更好地解决农业生产多方面资金需求问题,满足更多农村市场需要。开办小额信贷的农村金融机构应根据实际操作中的成功经验,不断拓展服务功能,推广适用范围,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使小额信贷随“三农”经济可持续发展。要因地制宜开发不同形式的贷款方式,开办新的小额信贷品种,在已有服务范围基础上,为农民外出务工、回乡创业提供信贷帮助。要进一步扩展农户“贷款证”功能,使其具备更大幅度的“兼容性”,不仅适用于小额信用贷款,同样适用于发放额度更大的其他农户贷款。
(四)切实加强农村信用体制和机制建设。良好的信用环境是防范小额信贷风险的社会信用基础。全面推广农村小额信贷离不开地方党政的支持。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区域信用评价体系,努力推进各个层次的信用建设。以打击逃废债和深化诚信宣传教育为重点,以金融信用环境治理为着力点,进一步拓展信用环境建设范围,促进信用村(镇)建设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小额信贷开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农户经济档案,全面记录农户贷款还款情况,加强各类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防范农户信用评估失实风险,为配合国家征信体系建设打好基础。要加大对守信农户的支持力度,提倡守信履约的道德风尚,创造小额信贷业务进一步发展的良性社会氛围。
(五)加强和改进对小额信贷的风险管理。与其他贷款相比,小额信贷额小、面广、分散,贷款管理相关信息的取得与更新比较困难,管理与催收难度相对较大。因此,需要创新方法,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对小额信贷的发放、使用和回收进行系统和规范地科学管理。要创新小额信贷管理手段,利用日新月异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为小额信贷业务拓展提供信息化支持,创建小额信贷电子化管理的新模式,实现城乡小额信贷管理一体化。要加强农村地区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工作,为小额信贷管理提供详细可靠的资信,使开办机构对辖内农户资信情况能有更加真切的了解,在此基础上适时进行分析评价,不断提高小额信贷风险监测与管理水平。要加大开办机构员工培训力度,加强对信贷人员管理技能的培训,在传统包片管理模式上寻求创新,增加小额信贷管理工作科技含量,提高管理效率。
(六)高度重视对农村金融消费者的培训与教育。农村小额信贷的良好发展最终取决于农村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理解、认识和接受水平。从监管角度而言,我们感到,必须切实加强对农村消费者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要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内容,让广大百姓普及金融知识教育,从而推动小额信贷在更广和更深层次上的稳健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做出了明确部署,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将迎来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中国银监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小额信贷组织,引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办小额信贷业务,提高支农服务水平,促进“三农”经济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高效、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文章录入:ccfn 责任编辑:ccf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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